布朗族风俗习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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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所
西双版纳布朗族的干栏式民居,沿木梯而上,楼上右侧设有竹木搭架而成的长方形阳台,置有盛水坛罐,供家人洗漱及晾晒衣物和乘凉。楼上室内分堂屋、火塘和住室几部分。进屋左右两侧各有一棵木柱,象征祖先神。左柱代表男神,右柱代表女神,其上都附有奉祀的某些标志。堂屋中央置一四方形火塘,上面架有铁三角架,用于烧火煮饭,火塘是一家人的活动中心。竹楼内有的分隔,有的不分隔,无床。火塘左右两边为卧处,家长卧于火塘正上方,靠火塘里边的一根中柱是存放 “家神”灵物之地。室内四壁不开窗,光线昏暗,陈设十分简单。
现在,竹楼大多以瓦铺顶,瓦顶镶嵌玻璃亮瓦,室内窗明几净,陈设有各种家具和卧具。传统的居住方式发生了变化。
交通
布朗族村寨被群山环抱,隐立在耸天的树木及翠绿的竹篷和芭蕉丛中,坡陡路险,交通十分不便。与外界的通道只是自己修建的驿道和简易独木桥。解放前,运输粮食和货物,全靠人力背和挑。新中国成立后,国家在民族地区进行了一系列改善交通条件的努力,在通往布朗族地区的县、乡修建了公路和简易公路。
1964年,西双版纳布朗族山区修建了一条全长49公里的简易公路;1980年从县城各修一条公路直达摆榔、木老园两个布朗族集居区;80年代初,澜沧县的蛮景和思茅县的蛮坝两处已修通了简易公路。交通方便的村寨,少数群众已开始使用拖拉机运输货物。简易公路的修建,为布朗族群众提供了与外界进行经济贸易的便利条件,促进了民族经济的发展。
婚姻
布朗族严格实行氏族外婚制和一夫一妻制,各地婚俗略有差异。西双版纳布朗族从恋爱到婚姻的缔结,一般都要经过染齿、恋爱、订婚、结婚等过程。
布朗族青年男女大约到了15岁左右,通常要举行染牙齿仪式。该仪式一般是由青年男女以年龄为等级所组成的社团协助完成。届时,男青年用一种布朗语称作 “考阿盖”的树枝,在铁锅片上烧取黑烟,在嬉笑逗乐之间帮助女青年染牙,然后女青年又为男青年染齿。经过这样互染牙齿的活动后,青年男女便获得了恋爱、结婚的权利,从此步入了成年人的行列。如有谁违反这一古老遗俗,将遭到大家的指责,也无人与之进行社交活动和恋爱结婚。
布朗族青年男女恋爱自由,当他们在集会、节日及生产生活中结识后,男青年便通过送鲜花、树叶、情书、夜访等方式向姑娘求爱。其中,夜访是主要形式。夜访一般有群访和单独进行两种。群访有寨与寨之间的互访及寨内几个小伙子同时夜访一个姑娘,这种情况多属社交性质,而单独夜访多为谈恋爱。唱情歌更是夜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。布朗族姑娘一般不到男方家夜访,她们多在寨子的空地上,点燃篝火摇车纺线,等待小伙子的到来。当一对青年男女彼此有意,确定恋爱关系后,男方父母即请亲戚或媒人携带猪肉、茶叶、草烟、酒等到女方家提亲。姑娘父母总要有意推诿一番,求亲需反复进行多次。最后,当女方父母收下礼物便算正式订婚。接下来,双方家庭亦着手准备结婚所需物品及商量婚后居处方式。杀鸡卜卦,择定婚期,结婚时间多在傣历三四月或六八月。婚期界临,男女两家杀猪宴请亲朋好友,长辈对新郎新娘进行教育和嘱咐,举行拴线仪式。第一次婚礼后,按布朗族古老的习惯,男子行从妻居三年(实行“望门居”)。三年期间,男女双方仍分属各自的氏族,男方与父母生活、劳动在一起,只是到了夜晚才回到女方家居住,天亮又返回自己父母家。三年期满后,如双方情深意笃,又生育了子女,便选定吉日举行第二次婚礼。此次婚礼隆重而庄严,男女双方毫无例外的要备办丰盛的酒席,宴请全寨乡亲和双方亲戚、氏族长及其他长辈为新郎新娘拴线祝福祈祷,仪式完成后,婚礼即告结束。从此,新娘就住在男方家,行从夫居,正式成为男方氏族的成员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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